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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地價係在規範申報地價,主要在於照價徵稅與照價收買,而公告地價則每三年調整一次並與公告現值相等,此即所謂「兩價一致」,而近年來土地價格大幅暴漲,政府顧慮地價稅負擔與公告現值偏離市價之異常現象,遂自八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「兩價分離」,以免扭曲其應有之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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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xjjgu2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